已收录 27057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部分特殊药品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国务院批准下放了部分特殊药品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将区域性批发企业需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以及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的实施机关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放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做好上述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后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总局不再受理区域性批发企业需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申请。该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4-04-17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区域性批发企业;行政审批项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7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