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可待因是列入《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中表II规定管制的10种成瘾性较低 麻醉药品之一。长期的医疗实践证明,可待因具有较好的镇咳、镇痛作用,其复方制剂在 临床上广泛应用。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研制开发了一些可待因复方制剂,其中包括含可待 因止咳口服溶液,这些可待因复方制剂较好地满足了国内的医疗需求。但从1997年开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口服溶液;复方制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