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生产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二、外贸进出口公司经批准少量进口的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只能销售给...三、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处方留存...四、“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泰洛其)仍按《“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
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可待因是列入《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中表II规定管制的10种成瘾性较低 麻醉药品之一。长期的医疗实践证明,可待因具有较好的镇咳、镇痛作用,其复方制剂在 临床上广泛应用。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研制开发了一些可待因复方制剂,其中包括含可待 因止咳口服溶液,这些可待因复方制剂较好地满足了国内的医疗需求。但从1997年开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口服溶液;复方制剂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9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