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体成分分析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身体成分分析仪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一、身体成分分析仪:用于测量蛋白质、矿物质、脂肪在人体中所占的比例;测量体重、肌肉形态、营养状况、上下肢平衡比、血流量、营养评估、生物电阻抗等;具有糖尿病诊疗、指导AIDS病人的恢复、评价白血病患者病情的作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发布日期] 2005-12-26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身体成分分析仪;固定器固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