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非处方药品使用说明书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部分非处方药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了论证,经研究,决定对复方醋酸环丙孕酮片等11个药品使用说明书内容进行修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并受理此类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的变更申请,换发《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下称《登记证书》),新旧《登记证书》的编号不变。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处方药;药品使用说明书 [时效性] 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