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以来,违法违规经营医疗器械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近期一些地方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屡屡出现,10月18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播出“伤人的美瞳”节目,对个别地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报道,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级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以保障广大群众用械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医疗器械行为,把“五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推向深入。现将进一步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重点
[发布日期] 2014-10-2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监督检查;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