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基本情况调查和确认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2009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局工作重点,国家局将适时开展保健食品产品清理换证和再注册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卫生部和国家局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确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凡在2009年6月30日前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应当填报《保健食品产品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确认表》(以下称调查摸底确认表),国家局将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的基本情况及其已获批准产品的产品名称、变更转让、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确认。请各省级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以下称填表人),并指导其完成调查摸底确认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调查摸底确认;国家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