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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在保证药品标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适当压缩第九届药典委...(三)为保证药品标准工作的连续性,新聘委员总数原则上不应超过委员...(四)委员遴选条件应综合考虑年龄、身体状况、职业道德、专业结构与...(五)委员配置应兼顾地区和部门的代表性,部分委员可以根据自身专业...(六)充分发挥药典委员会在药品标准工作中的横向作用,加强与相关部...(一)坚持原则,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二)热爱药品标准工作,自觉遵守《药典委员会章程》,能够积极参加...(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在相应专业领...(四)具有与所申报专业(工作)委员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高...(五)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专家,必须是本企业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科研...(六)出版相关学术专著1部以上(担任副主编以上)、获得省部级及以...(七)除医学专业外,新聘委员的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60周岁(194...(八)候选委员必须由2名医药方面资深权威专家(其中至少1名药典委...
关于开展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典委员会: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典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药典委员会于2002年10月在京成立,在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体委员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本届药典委员会圆满完成了《中国药典》2005年版编制以及委员会成立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与目标。组建好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对于正确把握我国药品标准工作发展方向,保证国家药品标准工作质量,保证《中国药典》2010年版高质量如期实施,树立国家药品监管工作新形象至关重要,意义重大。经广泛征得有关专家和有代表性机构的意见,为做好第九届药典委员会相关筹备工作,保证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及时组建并全面开展工作,现将第九届药典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原则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标准工作;药典委员会;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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