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氯霉素滴耳剂等12种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0号)和《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和对非处方药安全性的监测评价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国家局决定将氯霉素滴耳剂等12种非处方药(其中化学药品9种,中成药3种)转换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现将药品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已按非处方药上市的上述药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按非处方药流通。
[发布日期] 2005-12-2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非处方药;有关事宜通知;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