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贴敷类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明确贴敷类产品的管理类别,规范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自2004年4月以来,国家局相继印发了《关于药械结合类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6〕519号)、《关于远红外贴膏类产品注册问题的意见》(国食药监械〔2007〕282号)和《关于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2009年第16号),陆续发布了相关产品分类界定文件,对贴敷类产品的管理属性和分类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多次部署规范该类产品注册的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按照2013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工作的安排,国家局决定组织开展贴敷类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食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