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多功能胃管等产品检测资格的通知
[摘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我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5年5月15-16日,对你局所属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范围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我局认可该所对多功能胃管等75种医疗器械产品(见附件)进行检测。认可有效期5年。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发布日期] 2005-06-17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检测;医疗器械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