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遴选程序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遴选工作,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专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遴选程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餐饮安全专家;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家遴选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