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胸腺肽制剂药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目前防治“非典”的实际情况,为加强药品的生产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胸腺肽制剂药品生产企业的摸底和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各地的统计和检查结果,为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用药合法权益,维护药品市场稳定,现公布我局依法批准的胸腺肽制剂药品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涉及防治“非典”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举报电话:(010)68313344转1021;传真:(010)88363227;电子信箱地址:xiaojy@sda.gov.cn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冻干粉针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