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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人工心脏瓣膜等产品和项目的检测资格的通知
[摘要]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我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11月24至26日,对你所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评审。经审查,我局认可你所对人工心脏瓣膜等162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认可有效期5年。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认可;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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