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14-09-3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