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新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加强对药品的严格管理,确保药品质 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是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 国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监督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