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等2枚印章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我局决定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附件骑缝章”。凡涉及保健食品批准的各种证明文件,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未获批准通知书》均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附件》、《技术转让产品批准证书附件》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附件骑缝章”。
[发布日期] 2005-10-27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注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