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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 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注销申请表;(二) 申请注销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原件;(三) 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四) 其他有助于注销的相关资料。   四、注销工作时限。申请人...
关于注销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注销办理工作,现将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请人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注销的,应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并填写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注销申请表(见附件)。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化妆品行政许可;注销;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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