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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摘要]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炒货食品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 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等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和油炸类。申证单元为1 个,即炒货食品。
[发布日期] 2006-10-24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油炸类;烘炒类;检验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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