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药品管理法》培训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我局于3月份以来相继组织召开了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和法规处处长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工作座谈会、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师资培训班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药品管理法》第一阶段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重大意义、修改背景、特点以及具体条款的内容,加深了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为规范《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我局还对局直属单位和有关的协会、学会开展《药品管理法》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掀起学习宣传新法的热潮。为规范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本部门和本辖区的有关单位举办《药品管理法》培训班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工作。保证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规范培训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