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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总体要求   对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一)企业、医疗机构自查阶段(7月6日至7月12日)
关于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部署,确保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09〕39号)、《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28号)的要求,国家局决定自2009年7月6日起,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发布日期] 2009-07-06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甲型流感;生产销售数量;防控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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