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撤销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OK镜产品注册证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多方面调查,现已查明,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于1998年申报OK镜产品进口注册时提交了伪造的美国FDA允许该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该公司当时在中国联络、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代表为大连市西冈奥科镜片部(后撤销),1999年,欧科镜光学制造(大连)有限公司成立后,继续作为美国视康眼科视学中心OK镜产品在华联络、销售和服务的代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近日作出决定,撤销“国药器监(进)字98第0486号”注册证,并责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欧科镜光学制造(大连)有限公司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依法做好后续工作。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镜经营验配;药品监督管理局;镜产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9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