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起草了《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具体文稿请登陆国家局网站自行下载,网址:www.sfda.gov.cn),并于2011年8月10日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发布日期] 2011-07-1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反馈意见表;监督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