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77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认可福建省药品检验所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摘要]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0年6月8日至9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福建省药品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所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71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有效期5年。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发布日期] 2010-10-1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医疗器械;用品卫生标准;医疗器械检测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6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