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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三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广西中医药》等46份刊物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临床皮肤科杂志》的CN号在《关于公布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的通知》(国药监市〔2002〕108号)中为32-1126/R,经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临床皮肤科杂志》的CN号应为32-1202/R。
[发布日期] 2002-10-21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杂志太原市山西;药品监督管理局;杂志成都市四川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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