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北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安排,各地食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今年11月中旬,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以下简称北京APEC会议)将在北京召开;2015年元旦、春节也即将到来。为确保北京APEC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14-10-3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安全;食品;食品药品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