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筱萸局长、邵明立副局长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材料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我局于1999年12月22日至23日在京召开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会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在会上就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总体部署、2000年工作任务及要求和今后工作打算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副局长邵明立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为便于各地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次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做好2000年工作,积极推动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现将郑筱萸局长、邵明立副局长的讲话材料印发你们。同时,根据我局药品分类管理的整体工作计划,将2000年对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部试行的部门规章提出了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要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涉及与其它相关改革相协调和政策的支持,因而,这些规定的实施不能一步到位,必须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方针推进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按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方式制定出实施规划和步骤,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深化这项药品监督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
[发布日期] 1999-12-30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非处方药;药品分类管理;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