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国务院“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和落实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以下简称“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经营监管;食品安全;食品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