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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依法持证经营四、保证产品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部分地区经营者以门店形式,直接将生鲜乳作为原料,经净乳、杀菌、发酵等工艺,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为强化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现就有关监管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持证经营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安全;生鲜乳;落实食品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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