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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2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系从我国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医药学评价遴选出的在同类药品中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基本原则是:安全有效、临床必需、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根据我局2002年工作部署,在2000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品种目录》(下称《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2002年《目录》的调整工作。此次调整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国家基本药物;调整;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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