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开展药品临床研究情况调研工作的函
[摘要] 各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为加强药品临床研究的监督管理,提高药品临床研究质量,我局于1999年9月确认了第一批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基地的建立为提高我国药品临床研究水平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使基地的管理更加符合我国新药审评注册的需要,促进药品临床研究的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对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开展药品临床研究情况的调研。此次调研重点了解“基地”自1999年1月1日起至2001年6月30日止承担药品临床研究等情况,请各基地认真填报,并希望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情况;基地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0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