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强化夏季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夏季天气高热潮湿,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增大。近期,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危害,个别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风险排查工作力度,认真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安全;索证索票;餐饮服务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