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拥有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通过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一)各有关机构应按照《总局本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食品检验机构:为做好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开展总局本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承检机构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用农产品;申请材料;检验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21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