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履行委员职责;(二)从事齿科设备与齿科器械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等工...(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四)掌握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外语水平;(五)在职职工需所在单位同意。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一)申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单位和个人须认真填写全国专业标...(二)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委...(三)此次征集分技术委员会委员25人左右,构成比例:生产企业50...(四)最终评选结果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另行通知,未入选单...
关于公开征集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135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6〕95号)批准筹建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ISO/TC106/SC4、SC6,负责齿科设备与器械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分委会秘书处工作。现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集委员。本次征集委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鼓励生产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7-03-12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委员;批准筹建全国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60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