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为提高电力运行监测预警水平,我会制定了《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现印发试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市场监管部报告。
[发布日期] 2008-07-09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电力监管机构;拉限负荷;电力供需情况 [时效性] Half_Lap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