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在建煤矿项目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摘要]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云南省煤炭工业局: 为详细掌握在建煤矿项目情况,摸清煤矿建设现状,做好煤炭行业宏观调控,经研究决定,在重点产煤省(区、市)开展建设煤矿调查摸底工作。请你们按照三类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煤矿进行梳理,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11月13日前报国家能源局(具体格式见附表)。
[发布日期] 2014-10-24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在建煤矿项目;煤炭行业;有关情况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