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水电规划总院: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做好存量光伏发电项目与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的衔接,现对已建成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同)进行全面摸底复核,将符合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为后期项目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奠定基础。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确认纳入各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名单,并填报有关项目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1-11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信息管理平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