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02号(工交邮电类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鼓励和扶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专项政策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绿色建筑是现代建筑的发展趋势,对于降低建筑能耗,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应用,国家先后实施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等工程,鼓励光伏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提出,优先发展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重点支持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超过5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不断拓宽,前景广阔。
[发布日期] 2015-08-24 [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光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