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临床验证工作要求》和《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临床验证工作方案体例》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3〕82号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 根据《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43号)和《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2013年工作安排》(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3〕4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临床验证工作,我司组织制定了《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临床验证工作方案体例》及《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临床验证工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临床验证各项工作,并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制定的验证工作方案报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备案,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交阶段性验证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8-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验证;协作组;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