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分配2006年度中华慈善总会捐赠医疗设备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函〔200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支持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机构装备水平,2006年度中华慈善总会通过我局向中医系统提供资金用于资助全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购置医疗仪器设备。2006年我局和中华慈善总会已经分配了第一批医疗仪器设备,现对其他的医疗仪器设备继续进行分配(设备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捐助对象 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
[发布日期] 2007-04-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设备;中华慈善总会;中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