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名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高级讲习班(第十期)的函
[摘要] 国中医药医函〔2006〕56号湖北省卫生厅中医处,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为总结推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治疗经验,做好中医药继承与发展工作,不断提高中医临床医生的学术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援西部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今年9月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举办第十期全国名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高级讲习班,现委托你处与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局联合承办。讲习班除邀请名老中医专家授课外,还可邀请从事临床工作多年的中青年专家作专题讲演。讲习班授课内容的声像资料制作由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承担。
[发布日期] 2006-08-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讲习班;中医药;科技开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