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意见解读——中医药地位和作用不可或缺
[摘要] 4月6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涉及中医药内容有多处。究竟怎样理解这些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对此予以解读。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摘自(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国《宪法》总纲明确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医药与西医药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同的发展权利。在我国,中医药和西医药都是主流医学,两者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这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西医并重是我国卫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发布日期] 2009-04-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医药卫生;摘自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