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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地市级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要求,现将地市级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地区(主要包括地级市、副省级城市、直辖市,下同)可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 2011-06-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工作;先进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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