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应用软件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函〔2008〕2号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省(区、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应用软件已改版,为使各项目省尽快掌握新版软件的使用,及时报送项目数据,我司定于2008年1月中旬举办“全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应用软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1-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中医;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