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2〕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做好重点学科建设规划,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发〔2009〕31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办发〔2009〕34号)的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各重点学科建设单位认真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以下简称《规划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2-10-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重点学科;中医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