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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
[摘要] 卫办发〔201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显著特征和巨大优势,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较为低廉,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支付得起、政府承受得了、中西医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正式印发,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 2011-06-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卫生;中医医院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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