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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9〕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充实协作组工作力量,提高协作组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于2008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了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推荐、筛选工作。经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各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和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推荐,我局筛选、确定了325个科室为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按照我局有关要求和协作组安排,积极参加相关专业重点专科协作组的各项协作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发布日期] 2009-11-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协作组;中医药;专科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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