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发〔2006〕63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使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将我局修订的《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6-11-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教育;继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