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湖北蕲春李时珍陵园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函〔2008〕305号湖北省中医管理局: 你局关于验收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李时珍陵园的请示(鄂卫中函〔2008〕16号)收悉。经过专家组的考察,认为蕲春李时珍陵园基本达到了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同意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湖北蕲春李时珍陵园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二、湖北蕲春李时珍陵园修建于1987年,陵园由四贤牌坊、本草碑廊、纪念馆、药物馆、百草药苑、墓冢六部分组成。1982年,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被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6年被列入“基地”建设单位以来,湖北蕲春李时珍陵园加强了文物征集和展品调整,重新规划了百草苑,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的作用。
[发布日期] 2008-12-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陵园;李时珍;中医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