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四川省安岳县、都江堰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的通知
[摘要] 四川省中医管理局:你局《关于推荐安岳等县(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的报告》(川中医医发[2001]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安岳县、都江堰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周期自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为期3年。
[发布日期] 2001-10-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先进县;建设;中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