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国医大师的决定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国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创新,积极进取,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涌现出一大批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名医名家。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授予干祖望等29位同志“国医大师”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追授巴黑·玉素甫同志“国医大师”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为中医药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日期] 2015-01-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国医 [时效性] Effective